孟子研究院 今天是
郭矩铭 :朱熹十种孟子学著述编年考论
  • 来源:
  • 作者:
  • 2026年06月10日
  • 审核:
  • 浏览(909)
  • 收藏
浏览字号:

摘要:朱熹孟子学集中体现为其专论《孟子》的十种著述:绍兴三十年(1160年)《孟子集解》稿成,是《孟子精义》《孟子集注》的源头;乾道八年(1172年)之前的《读余隐之〈尊孟辨〉》是对疑孟派的回应;乾道七年(1171年)《尽心说》与乾道八年(1172年)《孟子精义》以二程理学为纲领确立起朱熹注《孟子》的义理框架;淳熙四年(1177年)《孟子集注》初成,是朱熹孟子学的集大成之作;淳熙四年(1177年)《孟子纲领》《孟子或问》和朱熹弟子编撰的《朱子语类·孟子》是辅翼《孟子集注》之作;绍熙三年(1192年)《孟子要略》以选编的方式总结《孟子》要旨;庆元元年(1195年)《四端说》与《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名异而实同。《论孟精义》于淳熙七年(1180年)改名《论孟要义》,最后改名《论孟集义》,《要义》与《集义》是同书同版,《精义》与《集义》为同书的前后两版。借助这十种孟子学著述,并以此统摄相关文献,能够更深入地研究朱熹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

关键词:朱熹;孟子学;《孟子集注》;《论孟精义》;文献考证

朱熹(1130—1200)以毕生精力诠释四书,而朱熹孟子学在宋代孟学史的地位举足轻重,故研究其孟子学著述具有重要意义。已有研究主要关注朱熹诠释四书的整体过程[1],对朱熹孟子学著述的研究较少[2],目前尚有探究的空间。朱熹“于《论》《孟》,四十余年理会”[3],论及《孟子》的著述众多,而专论者共有十种,按成书顺序依次为:1160年的《孟子集解》;1172年之前的《读余隐之〈尊孟辨〉》;1171年的《尽心说》;1172年的《孟子精义》;1177年的《孟子集注》《孟子纲领》《孟子或问》;1192年的《孟子要略》;1195年的《四端说》;朱熹过世(1200年)后其弟子所编的《朱子语类·孟子》。这十种著述集中反映出朱熹孟子学的形成过程。总言之,《孟子集注》的筹备、成书与反复修订贯穿于朱熹注《孟子》的始终,乃朱熹孟子学的集大成之作;其余九种著述则呈现出朱熹孟子学在不同时期的特点。然而,《读余隐之〈尊孟辨〉》《四端说》成书的文献依据、《孟子集解》与《集注》《精义》的联系、不同著述间的内在义理关联等问题都有可推进的空间。此外,《论语精义》《孟子精义》合称《论孟精义》,于1180年改名《论孟要义》,最后改名《论孟集义》,其易名问题素有争议,仍有值得探讨之处。本文基于已有研究,以时间为线索逐一考辨朱熹十种孟子学著述,从而揭示其成书过程与内在联系。

一、1160年的《孟子集解》

绍兴三十年(1160年),《孟子集解》初稿完成。此书是朱熹注解《孟子》的第一部著作,虽已亡佚,但从朱熹的书信中尚可略窥一二。朱熹认为初稿“尚多所疑,无人商确”[4]。直至乾道二年(1166年),朱熹仍称《孟子集解》“句句是病,不堪拈出”[5]。

于是,乾道二年至乾道三年(1166—1167年),朱熹主要与何镐(1128—1175)、张栻(1133—1180)、徐元聘等人讨论,并大规模修订《孟子集解》。1166年,朱熹在与何镐的信中提及:

《孟子集解》重蒙颁示,以《遗说》一编见教,伏读喜幸,开豁良多……俟旦夕稍定,当择其尤精者著之《解》中,而复条其未安者尽以请益。钦夫、伯崇前此往还诸说,皆欲用此例附之。昔人有《古今集验方》者,此书亦可为“古今集解”矣。[6]

朱熹收到何镐推荐的《遗说》,并准备采纳其中的精要之处。张栻、范伯崇的相关论说也将被收录其中。朱熹网罗古今之说,辨析义理,去粗择精,故又称《孟子集解》为“古今集解”,足见其书内容的广博。

乾道五年(1169年),朱熹再次与他人广泛地讨论《孟子》的重要概念与文本解释,全面修改《孟子集解》[7]。此次修订的主要参与者有张栻、蔡元定(1135—1198)、吕祖谦(1137—1181)、林用中、李伯谏等。朱熹两次修订的时间与其丙戌之悟、己丑之悟相合,表明朱熹对《孟子》的理解与其思想发展紧密关联。

综合考察相关文献可知,《孟子精义》《孟子集注》均由《孟子集解》修改而成。先看《孟子集解》与《孟子精义》的关系。朱熹与蔡元定的书信论及:

伯谏书中说托料理《孟子集解》,今纳去旧本两册,更《拾遗》《外书》《记善录》、龟山、上蔡《录》、游氏《妙旨》《庭闻稿录》《五臣解》(取范、吕二说)各自抄出,每段空一行,未要写经文,且以细书起止写之,俟毕集,却剪下粘聚也。每章只作一段,章内诸说只依次序列之,不必重出经文矣。[8]

此次修订涉及,整理二程(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杨时(1053—1135)、谢良佐(1050—1103)、游酢(1053—1123)等人的语录,并按“每章只作一段,章内诸说只依次序列之,不必重出经文”的体例编排。从内容和体例来看,此次修订也是编撰《孟子精义》的前期准备。

再看《孟子集解》与《孟子集注》的关系。乾道三年(1167年),朱熹与何镐讨论《孟子集解》修改时提到:

“辟除”之“辟”,乃赵氏本说,与上下文意正相发明,盖与舍车济人正相反也。此段注释近略稍改,稍详于旧。略云:“惠,谓私恩小利。政,则有公平正大之体、纲纪法度之施焉。惠而不知为政者,亦有仁心仁闻,而不能扩充以行先王之道云尔。”[9]

“艾”读为“乂”,《说文》云:“芟草也,从丿㇏。”左“丿”右“㇏”,芟草之状,故六书为指事之属。“自艾”“淑艾”,皆有斩绝自新之意。[10]

第一段涉及朱熹对《孟子》8·2[11]的两处注释。首先,朱熹认为“行辟人可也”的“辟”应采纳赵岐(?—201)的注解。赵岐注此句为:“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为也。”[12]《孟子集注》解释为:“辟,辟除也……出行之际,辟除行人,使之避己,亦不为过。”[13]二者表述虽异,但意思相同。其次,朱熹改旧注为:“惠,谓私恩小利。政,则有公平正大之体、纲纪法度之施焉。”此句仍见于今本《孟子集注》[14]。第二段是解《孟子》9·6“自怨自艾”。《孟子集注》承接此思路,以“乂”训读“艾”,将“艾”解为“斩绝自新之意”[15]。此信另有数条内容亦能在《孟子集注》中找到相似之处。由此可知,《孟子集解》与《孟子集注》前后相承。

综上所述,《孟子集解》既收录诸家之说,又有字训、句解等内容,是《孟子精义》《孟子集注》的源头。从《孟子集解》初稿完成到《孟子精义》成书,朱熹十二年间博采众说,析文辨理,为撰写《孟子集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1172年之前的《读余隐之〈尊孟辨〉》

朱熹注解《孟子》必然要面对疑孟派的质疑,而《读余隐之〈尊孟辨〉》是对疑孟派的集中回应。此文以余允文《尊孟辨》为基础,逐条辨析司马光(1019—1086)、李觏(1009—1059)、郑厚(1100—1160)[16]的疑孟之说,共三十九条。《读余隐之〈尊孟辨〉》的成书时间不明,仅能借助两个证据推断其写作时间较早。

第一个证据,朱熹未辨析司马光对孟子(前372—前289)性善论的质疑。朱熹称:“此二章熹未甚晓,恐隐之之辨亦有未明处。”[17]据此可知,朱熹作此文时对《孟子》11·2、11·3尚未有论断。《孟子或问》讨论“生之谓性”时则未见此种疑惑。《孟子或问》卷11载:

告子不知理之为性,乃即人之身,而指其能知觉运动者以当之,所谓生者是也……以是考之,凡告子之论性,其不外乎“生”之一字明矣。但前此未有深究其弊者,往往随其所向,各为一说以与之辩,而不察其所以失之之端独在于此,是以其说虽多,而讫无一定之论也。[18]

朱熹认为,性是仁义礼智,生指知觉运动,而告子论性的误区在于以生为性,混淆二者的差异。以往的论性诸说都未能揭示这一症结,故各执一词,未有定论。同一章,《孟子集注》记载为:“告子不知性之为理,而以所谓气者当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无善无不善之说,纵横缪戾,纷纭舛错,而此章之误乃其本根。”[19]两处记载思想一致,文字略有差别。可见,朱熹在1177年对上述两章思想已有论断。

向前追溯。1162年,李侗(1093—1163)答复朱熹说:“又云:‘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乎禽兽者,以是而已,若犬之性、牛之性,则不得而与焉。’若如此说,恐有碍……若以为此理唯人独得之,即恐推测体认处未精,于他处便有差也。”[20]此时,朱熹认为天理是人类所独有,其对人物之性的理解还未成熟。1166年,朱熹指出:“人物之性本无不同,而气禀则不能无异耳。”[21]朱熹对人物之性的理解已相当成熟[22]。1172年,朱熹作《记论性答稿后》称:“此篇出于论定之初……中间亦屡有改定处,今不能复易。”[23]同年,《孟子精义》成书。这间接证明,朱熹此时对《孟子》11·2、11·3仍无论断的可能性极低。因此,《读余隐之〈尊孟辨〉》成书时间应早于乾道八年(1172年)。

第二个证据,从行文看,该书或是朱熹为答复余允文而作。《读余隐之〈尊孟辨〉》载:“其纯亦不已如是,愚意谓然,不审隐之以为如何。”[24]“降《黍离》、作《春秋》,不知果有继周之意否,此一节更望见教也。”[25]两句话都在询问余允文的意见。那么,朱熹与余允文是否有交流的可能性?

余允文于隆兴元年[26](1163年)作《尊孟辨原序》,乾道八年[27](1172年)作《尊孟续辨原序》。《尊孟续辨原序》称:“余作《尊孟辨》岀以示诸友。或曰:‘温公之疑,辨焉可也。李、郑之说不根,奚足辨哉?’”[28]余允文写成《尊孟辨》后曾出示于友人,并收到了答复。1176年,朱熹在《刘共甫》一信中提到:“余隐之事,前日已尝具禀……唯是隐之父子不解事,来此干预宋家产业,出言不逊。”[29]朱熹与余允文同在福建且相识,有交流的可能性。

1180年,朱熹向廖德明提及:“余隐之所刊,闻之已久,亦未之见。此等文字不成器,将来亦自消灭,不能管得也。”[30]有论者据此指出,朱熹当时尚未见到《尊孟辨》[31]。细考其文,如果此信确实指《尊孟辨》,那么朱熹未见余允文之书,为何称“此等文字不成器,将来亦自消灭”。朱熹既有评论,应是已见其文,而未见刊刻之书。此外,这段话也可能指1172年成书的《尊孟续辨》。综上,从时间、地域、以及人物关系看,朱熹都有可能在余允文完成《尊孟辨》后与其讨论,并作《读余隐之〈尊孟辨〉》。

在内容上,疑孟派的观点可归结为三类:一是孟子的言行不符合孔子与六经;二是孟子不尊周王室劝说诸侯称王;三是孟子性善论脱离现实。三者的逻辑在于,孟子的思想、言行违背孔子和六经,故孟子未继承孔子之道。《读余隐之〈尊孟辨〉》反驳的总思路是,孔子与孟子所处时代不同,天命与时势各异,孟子与孔子不合处属于“时措之宜”。《孟子集注》贯彻了这一思路,借二程之口讲到:

孔子之时,周室虽微,天下犹知尊周之为义,故《春秋》以尊周为本。至孟子时,七国争雄,天下不复知有周,而生民之涂炭已极。当是时,诸侯能行王道,则可以王矣。此孟子所以劝齐梁之君也。盖王者,天下之义主也。圣贤亦何心哉?视天命之改与未改耳。[32]

《读余隐之〈尊孟辨〉》树立起为孟子辩护的基本思路,并把六经与孟子的关系概括为:“《六经》如千斛之舟,而孟子如运舟之人。”[33]由此,朱熹捍卫了孟子接续孔子传道统的地位。

三、1171年的《尽心说》与1172年的《孟子精义》

1170年,朱熹对弟子说:“初解《孟子》时,见自不明。随着前辈说,反不自明,不得其要者多矣。”[34]《孟子集解》初稿完成时,朱熹收集材料虽多,却未得《孟子》要领,经过反复讨论与修改方得其要。于是,《尽心说》与《孟子精义》应运而出。

《尽心说》作于乾道七年(1171年)。这一时期,朱熹还写有《胡子〈知言〉疑义》《明道论性说》《观心说》《记论性答稿后》等重要哲学文章亦与孟子思想相关。然而,唯有《尽心说》专就孟子思想而发,故本文仅取此文为朱熹孟子学著述。1170年,朱熹表示:“《孟子》理会得一两条义理颇分明,如《尽心》之说,旧来不曾下语,觉得诸说无纲领。”[35]同年,朱熹与张栻讨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性则知天矣”(《孟子》13·1)时指出:

心体廓然,初无限量,惟其梏于形器之私,是以有所蔽而不尽。人能克己之私,以穷天理,至于一旦脱然,私意剥落,则廓然之体无复一毫之蔽,而天下之理远近精粗,随所扩充,无不通达。性之所以为性、天之所以为天,盖不离此而一以贯之,无次序之可言矣。孔子谓“天下归仁”者,正此意也。[36]

朱熹确立起解释“尽心”的三个关键点:性与天贯通为一,本心廓然无限量,由穷理而体认天理。性与天贯通为一是朱熹对程颐“性即理”思想的继承。其它两点也与二程密切相关。

《尽心说》载:

盖天者,理之自然,而人之所由以生者也;性者,理之全体,而人之所得以生者也;心则人之所以主于身而具是理者也。天大无外,而性禀其全,故人之本心,其体廓然,亦无限量,惟其梏于形器之私,滞于闻见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尽。人能即事即物,穷究其理,至于一日会贯通彻而无所遗焉,则有以全其本心廓然之体,而吾之所以为性与天之所以为天者,皆不外乎此,而一以贯之矣。[37]

《尽心说》进一步阐明天、理、性、心的关系,行文表达更严谨。因此,《尽心说》是以答张栻的书信为基础修改而成,应作于1171年。

《孟子集注》直承《尽心说》的思路。《孟子集注》卷13《尽心章句上》载:

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性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以出者也。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故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者,必其能穷夫理而无不知者也。既知其理,则其所从出,亦不外是矣。以《大学》之序言之,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38]

历经修改,《孟子集注》语言之洗练、思想之圆融又胜于《尽心说》。文字思想变化的诸多细节在此不展开,仅从两处来看二者的异同。其一,两文都强调天、理、性本贯通为一。《尽心说》按天、性、心逐一解说。《孟子集注》则依心、性、天顺序注释。差异是文体不同所致。《尽心说》意在说理,故由天到心,再从穷理复归于本心与天理,次第分明。《孟子集注》旨在解经,故遵循原文尽心、知性、知天的顺序,依经而注。其二,《尽心说》只言穷理,未及《大学》。《孟子集注》既言穷理,又以尽心、知性配致知、格物,更重视贯通《孟子》与《大学》。相同是思想的一以贯之。相异是朱熹后来注重会通四书的体现。

乾道八年(1172年),朱熹将《论语要义》《孟子集解》修订后合编为《论孟精义》(下文简称:《精义》),并作《论孟精义序》[39]阐明编撰之意。其中,《孟子精义》共十四卷[40]。《精义》成书后,朱熹又陆续发现一批新材料,经过修订,在淳熙七年(1180年)将《精义》改名为《论孟要义》,并刊刻于豫章。考虑到前后修订的变化,朱熹作《书语孟要义序后》说明:“后细考之程、张诸先生说尚或时有所遗脱。既加补塞,又得毗陵周氏说四篇有半于建阳陈焞明仲,复以附于本章。”[41]据此可知,《论孟要义》是对《精义》的修正与补充,乃《精义》的修订版。最终,朱熹将《论孟要义》改名为《论孟集义》[42]。

《精义》以二程语录为主,附以张载(1020—1077)、范祖禹(1041—1098)、吕希哲(1036—1114)、吕大临(1042—1090)、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尹焞(1071—1142)共十一家之说,阐发《论语》《孟子》的义理。《论孟精义序》强调二程继承孟子传道统,并点明创作《精义》的目的是“明圣传之统,成众说之长,折流俗之谬”[43]。《孟子集解》收录材料广泛,未明确以二程为主。《孟子精义》则以二程思想为纲领,明确二程传道统的地位。这是朱熹注《孟子》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论孟集注》成书多年后,朱熹仍强调《精义》的重要性:“今读《语》《孟》,不可便道《精义》都不是,都废了。须借它做阶梯去寻求,将来自见道理。”[44]至于《集注》与《精义》的关系,朱熹称:“《集注》乃《集义》之精髓。”[45]具体而言:

若先看《集义》,恐未易分别得,又费工夫。不如看《集注》,又恐太易了。这事难说。不奈何,且须看《集注》教熟了,可更看《集义》。《集义》多有好处,某却不编出者,这处却好商量,却好子细看所以去取之意如何。须是看得《集义》,方始无疑。[46]

《语孟精义》皆诸先生讲论,其间多异同,非一定文字,又在人如何看。[47]

朱熹认为《精义》所收语录的思想复杂,义理难辨,较《集注》更难理解。故而,学者须先读《集注》,再辨别《精义》众说的得失,所见道理才能透彻无疑。《集注》成书多年后,《精义》仍受朱熹重视,是研究朱熹孟子学的重要文献。

《尽心说》通过辨析核心概念,厘清了注解《孟子》的关键一环。《孟子精义》以二程思想为中心,全面阐发《孟子》义理。一文一书勾勒出朱熹注《孟子》的义理框架,为《孟子集注》的登场做好理论准备。

四、1177年的《孟子集注》初成与《孟子纲领》《孟子或问》

淳熙四年(1177年),《孟子集注》初成,共十四卷,是朱熹孟子学的集大成之作。1175年,朱熹向张栻提到,《中庸章句》《大学章句》已修改一遍,《论语》暂未完稿,“《孟子》则方欲为之,而日力未及也”[48]。四书之中《孟子集注》最后完成。

《孟子集注》成书后,朱熹将其与《论语集注》合并,反复修改并多次刊刻。其中主要有四次。第一次,1184年,詹仪之(1123—1189)在未告知朱熹的情况下,于德庆刊刻朱熹的多种著作,《孟子集注》便在其中,即德庆本。第二次,1186年,朱熹修改四书后,由詹仪之刻于桂林,即静江本。朱熹在信中提及:“病中整顿得《中庸》《孟子》,颇胜于前。”[49]静江本较德庆本已有不小改动。第三次,1186年前后,赵汝愚(1140—1196)刻《语孟集注》于成都,即成都本。魏了翁(1178—1237)《朱氏语孟集注序》提到一个版本为“赵忠定公帅蜀日成都所刊”[50]。赵汝愚任职成都的时间为1186年至1188年[51]。成都本与静江本刊刻时间相近,其内容应当相同。第四次,1192年,朱熹刻《论孟集注》于南康,即南康本。四年后,朱熹称:“南康《语孟》,是后来所定本,然比读之,尚有合改定处,未及下手。”[52]朱熹去世后,其门人辅广将朱熹晚年所授的《论孟集注》赠予魏了翁,此书“较以闽、浙间书肆所刊则十已易其二、三。赵忠定公帅蜀日成都所刊则十易六、七矣”[53]。足见朱熹在静江本、成都本之后又有大幅修改。经过近二十年的修改,朱熹最终称:“某《语孟集注》,添一字不得,减一字不得。”[54]

《孟子集注》既注释音读、训诂文字、考辨制度名物,又引诸家之说、或附己见,以阐发经文思想,义理与考据并举。1172年的《语孟精义序》已提出:“汉、魏诸儒正音读、通训诂、考制度、辨名物,其功博矣。”[55]1176年,朱熹批评张栻《孟子说》不解文意,仅以个人思想解经文,而注文“必先释字义,次释文义,然后推本而索言之”[56]。朱熹反对当时轻视汉儒考据的风气,强调注文的体例应遵循由训诂到义理的顺序,层层递进。

《孟子集注》征引广泛,共三百余条,涉及四十余家[57]。考据方面,朱熹注明征引赵岐处有37条,数量仅次于二程,并且有多处未称赵岐之名而采纳其注。义理方面,朱熹引二程语录85条,并尊二程为“程子”。二程语录不仅数量最多,还涉及孟子思想的各个方面。除孟子外,二程无疑是《孟子集注》中最重要的角色。二程及其门人语录约占《孟子集注》引文的三分之二。《孟子集注》以二程理学为主导,大量吸收赵岐《孟子章句》的考据成果,成为一代经典。

《论孟集注》成书代表着朱熹解经的一大转折。朱熹曾言:“程先生经解,理在解语内。某集注《论语》,只是发明其辞,使人玩味《经》文,理皆在《经》文内。”[58]钱穆(1895—1990)就此点出其中深意:

“理在解语内”,是解者自说己理,乃解者之自有发明。此可谓之是理学。“理在经文内”,此非解者自持己理,特玩味经文而有得,为之发明其辞,理皆经文之理,非解者自持之理,此可谓之是经学。顾亭林曾云:“经学即理学也,舍经学安有所谓理学哉?”此其渊源,实亦朱子先发。故朱子之《论孟集注》,实乃朱子当时从程门理学转入《语》《孟》经学一大转手也。[59]

钱穆认为,“理在解语内”与“理在经文内”分别代表理学、经学的解经原则,而《论孟集注》标志着朱熹由二程理学转向《语》《孟》经学。《孟子精义》以二程为圭臬解《孟子》。《孟子集注》的主要理论背景仍是二程理学,但注释的重心已转向《孟子》经文。“理在经文内”意味着,朱熹须将理学与经文熔铸为一。《孟子集注》之所以是集大成之作,并促使《孟子》由子入经,在后世被悬为功令,皆与“理在经文内”的解经原则息息相关。

《孟子集注》初成后又经过长期修改。其间,朱熹围绕《孟子集注》留下《孟子纲领》《孟子或问》《朱子语类·孟子》等三种著述,起到辅翼《孟子集注》之用。

淳熙四年(1177年),《孟子纲领》完成。《孟子或问》记载:“谢氏充扩得去者得之,然其犹在贯通之后乎!其以心专为发用,则吾于《纲领》之篇已辨之矣。”[60]“《纲领》之篇已辨之”指《孟子纲领》辨析谢良佐语录,阐发心统性情一段。因此,《孟子纲领》先于《孟子或问》完成。此文篇幅短小,旨在阐述《孟子集注·孟子序说》对《孟子精义·孟子精义纲领》的取舍之意。例如,《孟子纲领》记载:“或问:‘《纲领》诸说,孰为要?’曰:‘程子之言之要,皆已见于《序说》矣。其以藐大人,圣夷、惠,为非孟子语,则恐其未必然也。’”[61]此处取舍亦是朱熹与二程解经之异。

淳熙四年(1177年),《孟子或问》成书,共14卷。由于《论孟或问》提到《集注》,故《或问》成书应略晚于《集注》。朱熹称:“某数日整顿得《四书》颇就绪,皆为集注,其余议论,别为《或问》一篇。”[62]李方子(1169—1226)《紫阳年谱》载:“先生既编次《语孟集义》,又约其精粹妙得本旨者为《集注》,又疏其所以去取之意为《或问》。”[63]《或问》以问答的形式说明《集注》对《精义》的取舍之意。朱熹晚年说:“《论孟集注》后来改定处多,遂与《或问》不甚相应,又无功夫修得《或问》,故不曾传出……不可恃此未定之书,便以为是也。”[64]随着朱熹思想精进,《集注》已有较大改动,《或问》却始终无暇修改,保持旧貌,导致二者相差甚多。不过,《孟子或问》毕竟为朱熹亲撰,能反映朱熹当时的所思所想,有助于研究其孟子学的演变过程。

如何看待《孟子集注》与《孟子纲领》《孟子或问》《朱子语类·孟子》的关系,可借鉴四库馆臣之言:“其与《集注》合者,可晓然于折衷众说之由。其与《集注》不合者,亦可知朱子当日原多未定之论。未可于《语录》《文集》偶摘数语,即为不刊之典矣。”[65]三种著述实为辅翼《孟子集注》之作,借助它们方能深入朱熹孟子学的种种曲折。

五、1192年的《孟子要略》、1195年的《四端说》及《朱子语类·孟子》

朱熹回忆早年读《孟子》的体悟说:“二十岁已后,方知不可恁地读。元来许多长段,都自首尾相照管,脉络相贯串,只恁地熟读,自见得意思。”[66]朱熹早年晓悟《孟子》的脉络相贯,中年作《孟子精义》《孟子集注》逐章注释,晚年又撰《孟子要略》(以下简称《要略》)总结《孟子》要旨。

绍熙三年(1192年),《要略》成书[67],又名《孟子指要》《孟子要指》《孟子要旨》,共五卷,今已亡佚。金履祥(1232—1303)《孟子集注考证》载有《孟子》章节在《要略》中的位置,故尚能见《要略》章节的编排顺序。后世学者据金履祥之书辑出《要略》,主要有两种:其一为刘传瑩(1818—1848)辑,曾国藩(1811—1872)疏解[68];其二为束景南辑,收于《朱子全书》第26册《朱子遗集》[69]。曾国藩统计《要略》共85章,较《孟子》260章缺175章[70]。《要略》的记载较少,《朱子语类》卷105《朱子二·论自注书·孟子要指》仅有五条语录[71]。1197年,朱熹仍在修改《要略》并担心“不合颠倒却圣贤成书”[72]。

真德秀(1178—1235)《孟子要略序》把全书节目概括为:性善、仁义、论心、孝悌、义利、王道、道统[73],七个节目呼应《孟子》七篇。曾国藩总结《要略》五卷的主题为:卷一论人性本善与复性工夫;卷二论孝悌之道;卷三论义利之辨;卷四论王霸之辨与治道之要;卷五论古代圣贤与为学之要[74]。真德秀称:“先生之于《孟子》,发明之也至矣。其全在《集注》,而其要在此编。”[75]《要略》是朱熹依其所理解的《孟子》脉络,挑选、重排章节而撰成。故章节的编排顺序体现了朱熹孟子学的脉络相贯。《孟子集注》逐章逐句注解,全面完备。《要略》重编章节,篇幅简短,思想精练,乃《孟子集注》的精简版。基于简明扼要的原则,文意明晓或难懂的章节都未选入[76]。正因其精简,《要略》相较完备的《孟子集注》更能突显朱熹孟子学的特点。

庆元元年(1195年),《四端说》完成。《四端说》不见于朱熹《文集》。陈埴《木钟集》卷2《孟子》[77]收有此文。真德秀《西山读书记》卷5《仁义礼智信》[78]和《四书集编·孟子集编》[79]均载有《四端说》。《朱子全书》第26册《朱子遗集》所收《四端说》源于《孟子集编》[80]。杨海文详细考证陈埴《四端说》后指出:“陈埴的《四端说》与朱熹的《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实则异名而同实。”[81]《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又依据《玉山讲义》而作。朱熹于甲寅(1194年)冬在玉山讲学,故《四端说》应在1195年或稍晚完成。此节将重点考察《四端说》(下文若无说明,则指《朱子全书》所收《四端说》)与《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的关系。

相较《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四端说》改动约百字。其中显著处有两段,其余多数为字词的调整:

盖由其(中间众理浑具,各各分明,故外边所遇随感而应,所以四端之)发各有面貌之不同,是以孟子析而为四,以示学者。[82]

凡物必有本根,[而后有枝叶;见其枝叶,则知有本根。]性之理虽无形,而端的之发最可验。[83]

两段文字也与《木钟集》《西山读书记》相关。(……)内仅为《四端说》所无。除此之外,《西山读书记》与《四端说》所载内容基本一致。[……]内仅为《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所无。换言之,《木钟集》与《西山读书记》对上述两段的记载相同。

《木钟集》有段文字异于其他三个版本([……]内仅为《木钟集》所有):

如赤子之事感,则仁之理便应,而恻隐之心形;[如蹴尔嘑尔之事感,则义之理便应,而羞恶之心形;]如过朝廷过宗庙之事感,则礼之理便应,而恭敬之心形[;如妍丑美恶之事感,而智之理便应,而是非之心形]。[84]

陈埴所录文字补入羞恶之心、是非之心。依据孟子四端之说,这一改动似乎更为完整。实则,朱熹特别提出恻隐之心、恭敬之心有其思想渊源。《朱子语类》卷6载:“仁礼属阳,义智属阴……舒畅发达,便是那刚底意思;收敛藏缩,便是那阴底意思。”[85]四端仅言恻隐之心与恭敬之心,意在突显仁、礼属阳,有舒畅发达的特点。

陈埴与真德秀所录的《四端说》均源自朱熹,但在末段对“终始”与“始终”的用法却各不相同:

仁包四端,而智居四端之末者,盖冬者藏也,所以始万物而终万物者也。智有藏之义焉,有终始之义焉……是非则有两面。既别其所是,又别其所非,是终始万物之象。故仁为四端之首,而智则能成始、能成终。(《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8《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86]

仁包四端,而智居四端之末者。盖冬者,藏也,所以终万物而始万物者也。智有藏之义焉,有终始之义焉……是非则有两面,既别其所是,又别其所非,终始万物之象也。故仁为四端之首,而智则或终而或始。(《木钟集》卷2《孟子·四端说》)[87]

仁包四端,而智居四端之末者,盖冬者藏也,所以始万物而终万物者也。智有藏之义焉,有始终之义焉……是非则有两面,既别其所是,又别其所非,是终始万物之象也。故仁义为四端之首,而智则能成终成始。(《朱子遗集》卷4《四端说》)[88]

杨海文指出,“始终”是在孟子“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孟子》10·1)的意义上使用,按朱熹的用法“如果仁、智并提,则为‘终始’”[89]。据此,陈埴、真德秀所记《四端说》在此段似乎均有瑕疵。

综上,《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与陈埴、真德秀所记《四端说》的文字差异属于修辞之别,思想实则相同。因此,《四端说》应是朱熹据《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修改而成。尽管此文在朱熹弟子的流传之中产生诸多细节差异,却不妨碍其义理之精妙。

真德秀评价《四端说》称:“朱子四端之说,盖先儒所未发。”[90]钱穆剖析《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说:

本书可分上下两截。自“孟子之言性善亦遡其情而逆知之耳”以上为前一截,专就孟子言四端发挥性善之义。自“仁义礼智既知得界限分晓”以下为下一截,乃根据《周易》与濂溪《太极图说》发挥人之心性与天地大化之体之合一。伊川“性即理”之说,如是阐释,始为涵括明尽。[91]

《四端说》融合各家思想,以孟子性善、四端为切入点,条理分明。此文义理高妙、文字简练,充分体现出朱熹晚年的孟子学思想。

束景南推测《四端说》原载于《要略》[92]。《四端说》与《要略》在思想上确实高度契合。《四端说》前半部分由性善讲四端,再由四端见人性之善;后半部分从仁义“是一个对立底关键”说四端,结合阴阳四时揭示天地万化无穷之理。这与《要略》前三个节目,性善、仁义、论心相对应。即使《四端说》不载于《要略》,读此文亦可一窥朱熹孟子学的脉络相贯之处。

朱熹过世后,其门人将所记语录汇编成《朱子语类》。《语类》诸多内容论及《孟子》,其中第五十一卷至第六十一卷依《孟子》章节顺序专载朱熹论《孟子》语录,即《朱子语类·孟子》。这一部分文字内容丰富,时间跨度大,是研究朱熹孟子学的重要文献。

《朱子语类·孟子》存在着缺章和详略差异大的情况。《孟子集注》共260章,《朱子语类·孟子》为151章,缺109章,且部分章节仅录1条。因而,此书无法反映朱熹孟子学的全貌。李性传指出:“《语录》与《四书》异者,当以书为正,而论难往复,书所未及者,当为助。”[93]一方面,《语类》为门人所记,难免与朱熹思想有所出入,故不可轻易视之为朱熹的定论;另一方面,朱熹与弟子的问答从不同角度揭示朱熹的运思与思想变化,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六、附论《论孟精义》之易名问题

《论孟精义》与《论孟要义》《论孟集义》(下文简称:《要义》《集义》)之间的关系素有争议,探究这一问题既是文献研究的需要,也能深入体会朱熹注《论语》《孟子》的心路历程。争议可分为四种观点。第一种,王应麟(1223—1296)、戴铣(1464—1506)、李默(1494—1556)认为,此书先名《要义》,后名《精义》,再名《集义》[94]。第二种,王懋竑(1668—1741)、钱穆指出,《精义》在先,后改为《要义》,最后定名《集义》[95]。第三种,四库馆臣、束景南主张,先为《论语要义》,后改为《精义》,又改为《要义》,再改为《集义》[96]。第四种,许家星提出,《精义》与《集义》同书异名,后定名为《要义》[97]。四种观点各有文献依据,自成一说,未有定论。其中分歧主要有两点:一是《精义》与《要义》的关系,二是《集义》与《精义》《要义》的关系。该问题因文献不足征,难以形成定解,但从现有文献出发仍有研究的空间。

三个名称中,《精义》和《要义》的命名时间有具体文献作依据,前文已论,此不赘述。《书语孟要义序后》曰:“更定其故号‘精义’者曰‘要义’云。”[98]这说明《精义》先于《要义》,并且朱熹此时尚未以《集义》正式命名《精义》。此条文献也是反驳《要义》先于《精义》的关键证据。王懋竑指出,以《要义》在《精义》前的观点是将《论语要义》与《论孟要义》混淆所致[99]。后世学者基本接受此观点,但在《论语要义》与《精义》的关系上存在分歧。

四库馆臣以《论语要义》为《精义》的开端[100]。束景南指出,《论语要义》与《精义》“若是两部书,朱熹断不会自将两部书取同名相混”[101]。尽管《论语精义》由《论语要义》修改而来,但是《精义》包括《论语精义》《孟子精义》两种书,且《论孟精义序》阐明了编书的体例与用意,却未论及与其他著作关系,故不宜将《论语要义》与《精义》视作同书。

《集义》与《精义》《要义》的关系最难确定,原因在于文献不足征。因此,《集义》一名的辨析既要立足于朱熹的文字,也要援引同时代的文献。《论孟集义序》的标题下注有一行小字:“初曰《精义》,后改名《集义》。”[102]故《集义》的正式命名在《精义》之后。那么,问题的关键就是《集义》与《要义》究竟何者为定名。

首先,朱熹常将《精义》《集义》互用。1183年,《答潘谦之》载:“看《论语》只看《集注》,涵泳自有味。《集义》《或问》不必句句理会。”[103]1191年,《答王近思》称:“更检《精义》中二程先生及谢、侯二说熟看。”[104]考之《语类》,朱熹同样将二者混用,如以下四例。“此语似禅,某不敢编入《精义》。”[105]“丙午四月五日见先生……先生说:‘《语孟精义》皆诸先生讲论。’”[106]“《集注》乃《集义》之精髓。”[107]“须看《集注》教熟了,可更看《集义》。”[108]以上语录均记于1183年之后。综上,《精义》更名为《要义》后,朱熹仍沿用《精义》一名,且朱熹与弟子皆视《精义》《集义》为一书。

其次,相关著录与朱熹后学都记载为《精义》或《集义》,而未提及《要义》。尤袤(1127—1193)《遂初堂书目》记为《论孟集义》[109]。陈振孙(1179—1261)《直斋书录解题》记作《语孟集义》[110]。赵希弁《郡斋读书志·读书附志》录为《论语精义》《孟子精义》[111]。《宋史·艺文志》记录有《论语精义》《论语集义》《孟子集义》[112]。黄榦为朱熹所作的《行状》记为《语孟集义》[113]。《语类》载:“近看《论语精义》,不知读之当有何法……(人杰。《集义》)”[114]括号内为《语类》编者所标注。纵观全书,《语类》编者用《集义》统一标注有关《集义》《精义》的内容。真德秀《论语详说后序》称:“《论语》一书,子朱子之所用力而终其身者也。其始有《要义》焉,其次有《集义》焉,又其次则有《详说》,而以《集注》终焉。”[115]“始有《要义》”指《论语要义》,“其次有《集义》”为《论语集义》。《四书集编》征引时亦称为《集义》。各年谱也均以《集义》为定名。这不禁令人费解,朱熹将《精义》改名为《要义》,但为何相关著录乃至朱熹及其后学却罕言之。

《直斋书录解题》在《语孟集义》条目下注曰:“集二程、张氏及范祖禹、吕希哲、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周孚先凡十二家,初名‘精义’,后刻于豫章郡学,始名‘集义’。”[116]此段略有瑕疵的记载是破解问题的关键。这段仅列举十一家,却称“十二家”,相较《论孟精义序》缺“尹焞”,而多“周孚先”。由于《精义》成书时已有尹焞,故《直斋书录解题》的缺漏或为一时疏忽所致。如果算上缺漏的“尹焞”正好十二家。“周孚先”正是《书语孟要义序后》中的“毗陵周氏”,而其四篇半《论语说》是《要义》刊刻于豫章时主要增补的内容。因此,陈振孙著录之书当是1180年修订后的版本。关键在于,陈振孙提到《精义》“后刻于豫章郡学,始名‘集义’”。朱熹曾准备刻《要义》于豫章,此处却说《集义》一名始于豫章刻本。其中缘由难以辨明,至少可以确定,陈振孙了解到的信息是,《集义》的正式命名始于豫章刻本。

最后,再看朱熹的文字。除《书语孟要义序后》外,《文集》《语类》几乎未提过《要义》。《孟子或问》两次提到《集义》。“尹氏推说尧、舜孝弟之意亦佳,而《集义》未之载也。”[117]“予窃深有疑于其言,故不敢以列于《集义》之书。”[118]可见朱熹在1177年时已使用《集义》一名。然而,《集义》仅出现于《孟子或问》,而《论语或问》只称《精义》,未见《集义》。面对这一差异,较为稳妥的解释是,朱熹撰写《语孟或问》时已使用《集义》一名,但尚未将《精义》正式更名为《集义》。

《文集》《语类》提到《集义》处基本在1180年后。结合陈振孙的记载,可以推断朱熹最终将《精义》定名为《集义》。至于朱熹及其弟子罕言《要义》,原因可能是《要义》之名的使用时间较短,甚至朱熹有可能在豫章本正式刊刻前便更名为《集义》。总之,《精义》是最初之名,后更名为《要义》,最终改为《集义》。《要义》与《集义》是同书同版,《精义》与《集义》为同书的前后两版。

钱穆从朱熹的心路历程出发,精妙地剖析了《论孟精义》易名一事:

朱子先为《论孟精义》,只是把二程语及其他横渠以下九家之说依次附于《论》《孟》各章之次,而名之曰《精义》,则若《论孟精义》即已在此。此其先后易位,轻重倒置,而宋代理学家一种高自位置之心,亦从而见。其后朱子又将《精义》改名《要义》,又改名《集义》,每改一名,其平实谦抑之意益见。然要之仍是以宋儒义说孔孟,非就孔孟说孔孟也。故乃继之以《集注》。[119]

《论孟精义》的每一次易名都展示出朱熹愈加平实谦抑的态度,也反映出朱熹由以二程理学解孔孟,转向以孔孟解孔孟的过程。《集注》的成书标志着这一转变的完成。

总论朱熹孟子学的十种著述,《孟子集注》为集大成者;《孟子集解》《读余隐之〈尊孟辨〉》是朱熹解《孟子》的准备阶段,部分重要章节的解释尚未确定;《尽心说》《孟子精义》《孟子或问》《孟子纲领》共同构成朱熹解《孟子》的成熟阶段,基本的义理框架已经完成建构;《孟子要略》《四端说》则为完善阶段的作品,朱熹对义理与文本的把握不断精进醇熟;《朱子语类·孟子》记载的语录涉及章节较多,时间跨度大,多数语录属于完善阶段。除本文所论十种著述外,朱熹尚有诸多论及孟子的重要文献[120]。例如,朱熹早年作有《仁术》《闻善决江河》两首理学诗;《〈知言〉疑义》《仁说》《明道论性说》《观心说》等文亦涉及朱熹孟子学的重要思想;朱熹与师友门人论及孟子的往来信件等等,各种文献纷繁复杂,难以一网而尽。借助朱熹十种孟子学著述,并以此统摄相关文献,能够更深入地研究朱熹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

注释

[1]例如:钱穆:《朱子之四书学》,《朱子新学案》第4册,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89—242页;周春健:《宋元明清四书学编年》,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版,第54—105页;顾宏义:《宋代〈四书〉文献论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382—389页;朱汉民、肖永明:《宋代<四书>学与理学》(修订本),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237—248页;许家星《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35—53页。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增订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和束景南《朱子大传:“性”的救赎之路》(增订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对朱熹四书学著述以及相关文献有详细地考订。

[2]参见王建军《朱熹孟学研究》(2019年扬州大学博士论文)。

[3][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7页。

[4][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859页。本文书信年代考证主要参考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增订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如另有参考则单独注明。

[5] [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802页。

[6][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805页。

[7]“《孟子解》此亦见从头看起。”[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5册,第4942页。此信作于1170年,参见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增订本),第443页。

[8] [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5册,第4696页。此信作于1171年前后,参见束景南:《朱子大传:“性”的救赎之路》(增订版),第254页。

[9] [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811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10] [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813页。

[11]此种序号注释,以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第3版)为据。

[12][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587页。

[13][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95页。

[14]参见[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294页。

[15][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314页。

[16]生平考,参见段莉萍:《宋代学者郑厚及其真诗论考》,《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第31页。

[17][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517页。

[18][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979—980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19][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332页。

[20][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3册,第332页。

[21][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758页。

[22]相关研究,参见陈来:《朱子哲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126页。

[23][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635—3636页。

[24][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538页。

[25][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546页。

[26][宋]余隐之:《尊孟辨(别录、续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19页上栏。

[27][宋]余隐之:《尊孟辨(别录、续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6册,第550页上栏。

[28][宋]余隐之:《尊孟辨(别录、续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6册,第549页下栏。

[29][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5册,第4899页。

[30][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2087—2088页。

[31]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增订本),第1085页。

[32][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205页。

[33][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543页。

[34][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9页。

[35][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5册,第4683页。

[36]参见[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1册,第1397—1398页。

[37][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3册,第3273页。

[38][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356页。

[39]此序名为《语孟集义序》,原文有小字注曰:“初曰《精义》,后改名《集义》”。此《序》作于“乾道壬辰”(1172年),且文中称书名为《论孟精义》,故知此《序》即《论孟精义序》。参见[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630—3631页。

[40]有论者指出,通行本《论孟精义》既非壬辰(1172年)本,亦非足本。参见林乐昌:《张载佚书〈孟子说〉辑考》,《中国哲学史》2003年第4期,第119页;[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点校说明》,《朱子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2页;许家星:《朱子四书学形成新考》,《中国哲学史》2013年第1期,第13—14页;又见许家星:《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第51—53页。

[41][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849页。

[42]《论孟精义》经多次修订、改名,过程关系复杂,详见下文。

[43][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12页。

[44][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42页。

[45][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9页。

[46][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9页。

[47][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7册,第2764页。

[48][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1册,第1349—1350页。

[49][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1册,第1200页。

[50][宋]魏了翁:《鹤山集》卷5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2册,第596页上栏。

[51]吴廷燮撰,张忱石点校:《北宋经抚年表南宋制抚年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45页。

[52][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3册,第3064—3065页。

[53][宋]魏了翁:《鹤山集》卷5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2册,第596页上栏。

[54][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7页。

[55][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631页。

[56][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1册,第1352页。

[57]学者的统计各有差异,究其原因是引文繁杂,统计标准不同。陈铁凡统计为319条、36家。参见陈铁凡:《〈四书章句集注〉考源》,《论孟论文集》,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40、67页。申淑华统计为333条、47家。参见申淑华:《〈四书章句集注〉引文考证》,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597—600页。本文中赵岐、二程引文的数量为笔者统计。

[58][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8页。

[59]钱穆:《朱子新学案》第4册,第206页。

[60][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996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61][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584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62][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5册,第4680页。

[63][宋]真德秀:《西山读书记》卷31,《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6册,第122页下栏。

[64][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3册,第2988页。

[65][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4页中栏。

[66][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7册,第2630页。

[67][清]王懋竑撰、何忠礼点校:《朱熹年谱》(增订本),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23、388页。

[68]参见[宋]朱熹撰,[清]刘传瑩辑,[清]曾国藩按:《孟子要略》,《续修四库全书》第15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77—599页;[清]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修订本)第14册,岳麓书社2012年第2版,第576—607页。

[69]参见[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6册,第65—98页。

[70] [清]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修订本)第14册,第580—583页。

[71]参见[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7册,第2630—2632页。

[72][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2157页。

[73][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29,《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4册,第450页下栏—451页上栏。

[74]参见[清]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修订本)第14册,第583、590、593、598、602页。

[75][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29,《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4册,第450页下栏。

[76][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7册,第2632页。

[77][宋]陈埴:《木钟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3册,第621上栏—622页下栏。

[78][宋]真德秀:《西山读书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5册,第150上栏—151页下栏。

[79]参见[宋]真德秀撰,陈静点校:《四书集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615—617页。

[80]参见[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6册,第705—707页。

[81]杨海文:《朱熹答陈埴书小考》,《中华读书报》2013年11月6日,第15版《国学》。

[82][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6册,第706页。

[83][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6册,第706页

[84][宋]陈埴:《木钟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3册,第621页下栏。

[85][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1册,第106页。

[86][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3册,第2780页。

[87][宋]陈埴:《木钟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3册,第622页下栏。

[88][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6册,第707页。

[89]杨海文:《朱熹答陈埴书小考》,《中华读书报》,第15版《国学》。

[90][宋]真德秀撰,陈静点校:《四书集编》,第619页。

[91]钱穆:《朱子新学案》第2册,第31页。

[92][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6册,第707页。

[93][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饶州刊朱子语续录后序》,《朱子语类》第1册,第3—4页。

[94]参见[宋]王应麟:《玉海》卷41,《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4册,第143页上栏—下栏;[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7册,第37、118页。

[95] [清]王懋竑撰、何忠礼点校:《朱熹年谱》,第51、322页;钱穆:《朱子新学案》第4册,第196页。

[96]参见[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第294页中栏—下栏;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第1446页。

[97]许家星:《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第52页。

[98][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849页。

[99][清]王懋竑撰、何忠礼点校:《朱熹年谱》,第322页。

[100]参见[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第294页中栏。

[101]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增订本),第459页。

[102][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4册,第3630页。

[103][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3册,第2590页。

[104][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764页。

[105][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4册,第1269页。此条为癸丑(1193年)以后所闻。

[106][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7册,第2764页。此条为丙午(1186年)所闻。

[107][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9页。此条为己酉(1189年)以后所闻。

[108][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9页。此条为辛亥(1191年)以后所闻。

[109][宋]尤袤:《遂初堂书目》,《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74册,第443页上栏。

[110][宋]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77页。

[111][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98页。

[112][元]脱脱等撰:《宋史》第1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068、5069、5175页。

[113][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7册,第564页。

[114][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40页。

[115][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29,《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4册,第450页上栏。

[116][宋]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第77页。

[117][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991页。

[118][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1005页。

[119]钱穆:《朱子新学案》第4册,第206页。

[120]辛亚民主编的《宋代孟学史文献集成》整理、收集有朱熹论及孟子的单篇文章。参见辛亚民主编:《宋代孟学史文献集成》第22—25册,郑州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作者:郭矩铭,中山大学哲学博士,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朱子学、四书学研究。在《广西大学学报》《朱子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原载:《国际儒学论丛(第18辑)》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