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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安:“君子有三畏”的哲学阐释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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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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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为改变春秋末期“天下无道”“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提出“仁者人也”的哲学命题,肯定人的主体地位与社会价值,并提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即是说,君子敬畏天命,敬畏德高权重的人,敬畏圣人的话;小人不知天命,不敬畏天命,不尊重德高权重的人,轻侮圣人的话。如今,孔子“君子有三畏”的思想理念不断彰显出超越时代的哲学智慧,成为涵养价值理性的重要思想资源。

作为理想人格的君子

  君子最初是一个指代人身份地位的概念,是对贵族男子的一种称呼。孔子从“位”和“德”两个维度对君子进行了改造,赋予君子既有地位又有品德的社会管理者含义。小人是一个与君子相对的概念,最初指无社会地位的百姓、民众,孔子使其转变为缺乏道德修养之人的一种通称。孔子使用君子、小人这一对截然不同的人格概念,为以“仁”立说找到了依据。

  孔子将春秋末期的“天下无道”归咎于当时人们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任意践踏,因而他强调个体尤其是为政者的道德修养水平。孔子打破学在官府的传统教育模式,推行学术下移,提倡“有教无类”,赞成“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目的是通过造就大批有“德”有“位”的君子来管理社会,推行其“政者,正也”“为政以德”的为政主张,以期实现其所向往的“小康”乃至天下“大同”的仁爱社会。孔子以“三畏”作为区分君子和小人的一个重要标准,主要是从道德的视角立论和以道德为标准予以判断的,但并未完全排除以政治立论的传统。在孔子那里,君子既指有社会地位的管理者,又指有道德修养的人格楷模,“小人”则反之。

“三畏”的具体内涵

  孔子不仅将“知天命”作为“畏天命”的根本前提,而且也将“知天命”作为造就君子人格的首要条件。孔子认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并自述“五十而知天命”。在孔子那里,“天”一般分为自然之天、主宰之天和义理(德性)之天三个层次:“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的自然存在、客观必然;“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人生命运的最高主宰;“天生德于予”或“斯文在兹”的德性价值根源。孔子对前两者基本上持少论或不论的态度,对于后者却给予了很多思考,认为天存在一个可被人感知且应遵循的天道,称赞唐尧“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并提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肯定人在天命面前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孔子不是把人世间的事情让高高在上的天来主宰,让人完全听从天命的指令,而是要人主动安排自身的生活、自主处理好人世间的事务。这样孔子就将殷周天命话题的重心从天(天道)转到人(人道),把“道”同“人”相联系,强调人是道的主动认识者、弘扬者,不是被动的服从者、遵循者。

  孔子尽管不把天命看作人的最高主宰或绝对命令,但有时他在天命面前也表现出无可奈何,认为天命是一种非人力所能改变的客观必然。如,伯牛得了重病,孔子说:“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孔子又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还强调“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坚信“天生德于予”的内在道德价值的超越性。那么,孔子所说的“知天命”,一方面是对客观自然规律、不可抗拒的异己力量以及社会人生原则的认识和领悟,一方面是对天赋予人德性的承领、存养与践履的强烈使命感和进取精神。基于此,孔子建构起了儒家天人关系的哲学理路,完成了“知我者其天乎”的人生哲理领悟,实现了个体“道德理性”自觉。孔子所说的“天命”即是“天道”。朱熹将“天命”视为“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孔子强调,“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的首务在于“求道”,甚至可以“朝闻道,夕死可矣”。在孔子那里,天命是对作为主体的人而言的,天道是对作为客体的天而言的。孔子从天命的层面认识和把握天道,从天道的视角思考和探究人道。天命落实到人的生活实践即为人道,也就是孔子毕生追求的以“仁”为核心的礼乐之道。只因孔子对天命有着深刻的哲学思考,才赋予君子对天命的敬畏之心。那么,君子“畏天命”体现了因难以完全认识和把握客观必然性与不可抗拒力而产生的敬重和谨慎态度,以及对人道法则的体认和自觉践履。

  “畏大人”中的“大人”是指具有较高官位和道德修养的人。如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郑玄也注,“大人,谓天子、诸侯、为政者”。朱熹认为大人“是指有位、有齿、有德者”。一定意义上说,大人是指天命的承载者、天下苍生的管理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用今天的话说,大人是指负责管理社会国家事务的有道德素养的工作人员。事实上,孔子的“畏大人”并不是对位高权重之人的个体畏惧,而是对大人之位所承载的、用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敬畏,以及对它们所体现的社会公平正义的敬畏。

  圣人是孔子尊崇和追求的最高理想人格,指具有最高道德修养和最高人生智慧的人。孟子将“圣人”称为“人伦之至也”。孔子对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极力推崇并称他们为圣人,但从不以圣人自许。孔子对圣人的内涵阐发是从政治和道德两个维度展开的:政治上,具有高度智慧,通晓天道和人情,能够准确把握与践行修齐治平的人道;道德上,具有崇高德行,可通过自身人格的力量感化以及社会教化来凝聚整个社会的文化和价值认同。一定意义上讲,圣人是天命的阐释者、人类灵魂的导师、道德的代言人,负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历史责任和使命。质言之,“畏圣人之言”就是对历史经典、圣贤哲理话语中蕴含的人伦之道的敬畏。

“君子有三畏”的现实意义

  “君子有三畏”展现了孔子思想的三个不同层面:“天命”代表外在自然规律的必然性、异己的力量和人生的基本原则,“大人”代表维护社会秩序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及其公正性与权威性,“圣人之言”代表社会伦理道德及文化价值认同。换句话说,自然界及其规律、法律和制度、伦理和道德三个层面,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不但是个体与自然和谐相处、遵守法律和制度、践行伦理道德规范的理性自觉与人格觉悟,也是孔子对“君子”协调和处理个人与自然、社会、他人关系的内在素养要求,无疑对当前有着重要启示意义。

  “畏天命”启示人们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思想,是对“畏天命”的最好注脚,体现了儒家“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哲学思想。这可以帮助人们纠正人类中心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的影响,抑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生产的盲目扩张,改善全球变暖、环境污染等不良现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畏大人”启示人们敬畏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法律和制度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价值原则、行为规范,具有公认的公正性、公平性、正义性。只有人人敬畏且自觉遵循法律制度,才能发挥出其应有作用,遏制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畏圣人之言”启示人们敬畏中华民族历史发展长河中积淀下来的深厚文化底蕴和价值认同。“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是对“畏圣人之言”的最好诠释。孔子把伦理道德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石,提倡“为政以德”,倡导“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现在,大力传承与弘扬儒家崇德尚道、倡仁践义的人文传统,坚定文化自信,可以有效破解诚信缺失等不良现象,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

  孔子所谓的“君子有三畏”,不是一种心理状态的展现与描述,而是一种对自然、社会、他人关系的认识与把握,一种对人生价值的体认与担当。孔子从天命即天道的视角思考和探讨人道,把殷周“听天命”的政治宗教观念转向“知天命”“尽人事”的哲学理性,使儒学脱离了宗教,将外在天命转化为德性自觉;同时又通过“以天论德”,有效解决了道德形而上的根源问题,让人们对伦理道德产生敬畏和敬重之情。说到底,敬畏之心就是人的一种信仰或信念,是内在于人心的一种道德品质、道德觉悟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德自觉。

作者:孔祥安,系孔子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