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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鲁文化 | 略谈邹鲁一带的祭祀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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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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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邹鲁

邹鲁之称,源于我国历史上的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的两个侯国——邾国(亦称邹)与鲁国。“邹鲁”作为一个固定的地理范畴,则最早散见于《庄子》、《史记》、 《汉书》等文献中。《庄子·天下篇》中说:“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史记·田齐世家》中有“泗上诸侯、邹鲁之君皆称臣” 的记载;《史记·货殖列传》中有“邹鲁滨洙泗,犹有周公遗风,俗好儒,备于礼”的记载;《汉书·韦贤传》中载有“济济邹鲁,礼义唯恭”,韦贤号称“邹鲁大儒”,“邹鲁谚曰:‘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等语。近人梁启超《论孟子遗稿》中亦说:“邹鲁学者多断断于礼容之末节而不见其大,惟子思述家学以作《中庸》。”可见,“邹鲁”一词自古有之,概可以与传统提法中的巴蜀、吴越、荆楚、燕赵一类地理概念相提并论。那么,邹鲁的地望在哪里呢? 

邾鲁古国,疆土毗连,地域辽阔,位于今山东省的南部偏西地区。以邹城、曲阜为中心,略包泰山以南,薛滕以北,西起巨野泽,东到费峄一线的广大地区[1]。这片古老文明的沃土上,不仅有众多的中华民族的史前文明遗迹, 而且孕育出两位文化巨人、中国古代两位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学的创始人和重要代表人物——孔子与孟子,他们的思想学说,对中国的历史,对中华民族的心理、对当代国际文化的交流与发展,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从而使邹鲁大地被后世誉为“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千百年来, 勤劳智慧的邹鲁人民在这里演出了一幕幕威武雄壮的活剧,创造了具有自身独特风貌的邹鲁文化[2];祭祀礼俗当属这一丰厚文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邹鲁祭祀礼俗成因略考

自古以来,祭祀就是邹鲁居民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无论是君王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把祭祀看成决定社稷安危和个人福祸命运的大事。建造房屋、打仗、结婚、死人、生育、伤病等都要祭祀[3]。正如《礼记·祭统》中所述:“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时至今日,祭祀活动仍是邹鲁居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那么,邹鲁一带如此浓厚的祭祀礼俗是怎样形成的呢?从邹鲁文化的发展史来看,其渊源有三: 

其一,尊崇孔孟儒学是邹鲁祭祀礼俗形成的首要原因。这是史学界和当今邹鲁居民乐于接受的一个渊源。鲁都曲阜为孔子的故乡,邹城市为孟子的故乡。孔子是儒学的创始人,孟子忠实地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孔孟的思想学说,被后人称为“孔孟之道”或“孔孟儒学”。“孔孟儒学代表‘鲁学’, 因为孔孟儒学产生于鲁文化的土壤上”[4]。并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骨干, 成为历代封建王朝和中国百姓的“国学”,从而对它的滋生地——邹鲁大地, 以至对国内、国外的思想和文化都产生了十分巨大的作用和深刻地影响。生活于“圣人”之地的邹鲁居民更是以居于孔孟之乡而自豪,在礼仪风俗上, 大都以孔孟的言行为准则,蔑视“圣人未到过的地方” (民间对不重礼仪之地的蔑称)。孔孟成为古今百姓的楷模,孔孟关于祭祀礼俗的思想,也随之为人们所效仿和尊从。

孔子对祭祀礼俗的态度,多见于《论语》和《礼记》中。《礼记·檀弓上》载:“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以便后日祭墓。为祭祀亡父故母,孔子竟打破古代“墓而不坟” (不堆土堆)的习俗,可见他对祭祀之礼是十分看重的。《论语》中更是多处记有孔子对祭祀的言行。

“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表现了孔子对祭祀的严肃认真和参加祭祀的诚意。再如“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表现了孔子对乡邻祭祀鬼神的风俗表示尊重。当鲁国祭神仪式违背周礼时,孔子表示强烈不满:“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孟子对祭祀礼俗的态度,也是十分虔诚的,如《孟子·滕文公上》中所载, 滕定公派然支到邹国向孟子请教丧礼,孟子说:办父母的丧事,本是应该尽自己的能力的。父母死后,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尊崇孔孟之道,邹鲁之域当然就会形成较为浓厚的祭祀礼俗。

其二,邾鲁古国秉承了周礼的缘故。西周初年,为巩固新兴的周王朝, 实行“封邦建国”,先后设置七十一国,鲁和邾是其中之二。鲁是周公的封国,因周公为朝中重臣,“不就封,留佐武王。”[5] 使其子伯禽代封于鲁。自伯禽封鲁,周武王、周公、周成王都曾赐予典籍仪礼,即所谓“周礼”。伯禽离京就封时,武王赐伯禽殷民六族,配有宝器典籍;周公摄政时,制礼作乐,“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十分繁杂。鲁是周公之后,所以周公所制礼仪完全为鲁国所采纳。《史礼·鲁周公世家》载,伯禽按照周公的训戒,认真推行周礼,实行了“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的大规模改革,使鲁国逐渐成为“礼义之邦”。成王对鲁国的封赐是在周公死后。《礼记》中说:“昔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成王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又说:“鲁君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 《史记》中也有记载:“成王乃命鲁得郊,祭之王。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鲁国享此殊荣,对鲁国后来的历史,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一方面,从而使鲁国成为“礼义之邦”。春秋末年的晋国大夫韩宣子到鲁国时,就曾感叹地说:“周礼尽在鲁也。”另一方面,由于鲁秉周礼,造成了鲁国的保守和渐衰。

邾国在鲁国的南部,东、北、西三面与鲁交界,属于土著居民即东夷部落中的一个方国,周公东征时,为周威服,受周王朝所封,初为鲁的附庸,实际上只是得到了周的认可。邾国在受封前的文化已达到同时期先进水平,如王献唐先生在《炎黄氏族文化考》中所论:“三邾(即原来的邾国,后分为三国)土著人民,乃炎帝神农之后,当时所谓东夷者也。”其部族“秉性仁爱”,“彬彬有礼,文质相宜,”不能不曰:‘有君子国’。但在“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的西周,邾文化不得不逐渐为周文化所融化。同时,邾国在地域上三面界鲁,起初又是鲁的附庸,鲁国必然要对邾国进行文化渗透,用“周礼”去制约邾人。因此,邾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也接受了周礼。

祭祀行为,在西周之前,早已有之,到了周代,已形成一种礼俗。翻开古文献,可以发现,祭祀礼是周礼中的一项较为重要的礼仪,周王室的祭祀活动,不绝于书。可以想见,乡村百姓的祭祀活动又是如何的繁杂。

秉承周礼,是邹鲁礼俗形成的渊源之一。鲁国祭神祀祖享有天子之礼, 使祭祀礼在鲁国笃守的诸礼中尤为显耀和庄重,从而使祭祀活动在邹鲁一带演化为一种十分肃穆的礼仪和浓重的社会风俗。

其三,东夷文化在邹鲁文化中的保存和衍续的缘故。邹鲁一带古属夷地,“邾族是炎族后裔被黄族征服后流徙东方的一支,即所谓东夷”[6]。鲁为商奄旧地, “奄为夷”,鲁国土著居民亦为夷。山东境内距今六、七千年前的大汶口文化和四千多年前的龙山文化都是东夷人创造的。在夏、商两代和西周之初,东夷的势力尚相当强大,传统文化礼俗所受冲击甚轻。商仲丁时, 征兰夷,此后“或服或叛,三百余年”[7]。商帝辛时, “为黎之蒐,东夷叛之,”[8] 以至“克东夷而殒其身”,[9] 导致商亡。西周初年,夷人抗周,周公东征,鲁公伯禽率师至费,镇压淮夷、徐戎,终因夷人势力强大,鲁国到第三代国君鲁炀公时方“筑茅阙门”。[10] 定都曲阜。齐太公姜尚初封营丘便和附近的莱夷打了一仗,后几经迁都,经七世周折,才在临朐安定下来。[11] 

政治和军事势力的强弱,决定了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在东夷文化中,祭祀礼俗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王献唐先生在《炎黄氏族文化考》中说:“神农、炎帝之后,即所谓东夷。” “炎族本在中国为土著,以祝祷之事知其崇信神道,以信神而有祠祭,更有鬼神迷信,发生觋巫卜筮之事。”“起大事,动大众, 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是军旅之事,先祭于社。”“凡后代祀神祭鬼之典及一切神道异俗,大抵皆炎族之遗也。”“岁时野祭,乃炎俗。”因此,在周初,虽然周文化步步进逼东夷,使夷文化被同化或僻处一隅,但由于东夷势力的存在和文化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因而在邹鲁土著居民即东夷人居住的地区,包括祭祀文化礼俗在内的夷文化仍能顽强地流传下来,成为邹鲁文化的渊源之一。

在秦代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中,邹鲁祭祀礼俗的传播和演变,文献中多有记载,民间也多有此俗。那么,两千多年来,祭祀礼俗是如何在邹鲁一带流传下来的呢?其中的原因和背景是十分复杂的,这里不便一一备述。此处值得一提的是祭祀舞蹈《阴阳板》的复出,也许会给人们一些启发。1991 年春节期间,山东省济宁市举办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邹县的民间艺术工作者挖掘整理的舞蹈《阴阳板》,在艺术节上大放异彩,受到各级新闻部门的“青睐”和行家们的好评。据整理《阴阳板》的同志介绍, 《阴阳板》流传在邹县东部地区,是一种祭祀祈雨的仪典。当地人俗称“打阴阳”。其起始时间,已无法确考。有的说始于北宋初年,有的说始于明万历年间。一直流传到新中国成立前后,随后失传至今。其特点是队伍庞大,格式严谨,动作粗犷奔放而又热情细腻,场面多转变又各具典故。

诸如《阴阳板》一类的民间祭祀艺术形式,邹鲁一带还可列举许多,有的祭神,有的祀祖,不一而论。直到今天,除舞台艺术反映的祭祀风俗外,在邹鲁之域,城镇乡村,尚遗存众多的祭祀风俗。这种现象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历史背景是十分复杂的,不可以一言以蔽之曰:迷信,愚昧。

三、邹鲁祭祀礼俗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邹鲁祭祀礼俗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其形式也是复杂多样的。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其中较为常见,普遍性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先看一看清康熙年间朱承命所修《邹县志》(以下简称《朱志》)和清光绪年间吴若灏所修《邹县续志》(以下简称《吴志》)中风俗篇里的祭祀内容。

《朱志》说,邹近鲁,风俗略同。时醵金钱结神社以祀诸望。正月元日, 设香烛祭天地,拜祠堂;三日祭墓。二月三日,祀文昌。三月清明节前一日为寒食,士女登墓,标楮钱,焚化,增新土于冢上;三日祀元帝;二十八日祀东岳。四月十八日祀天仙。五月初十日,祀城隍;十三日祀关王。七月七日, 女子设瓜果,祀织女、乞巧;望日登墓祭冢。十月一日,登墓,送寒衣;下元日, 祀先。十二月二十三日,祀灶。除夕,祭真宰、袒祢。

《吴志》载:正月元日,祭先;七日祀祝融。四月八日,士女祀娘娘庙。五月十三日,祀关庙。六月朔日,蒸馒头祭神于中雷,曰祭雹冰。七月十五日祭坟墓。十月朔日祭墓、送寒衣。凫山有伏羲庙,居民以是日往祀之。十一月冬至,蒸饽饦祭先。十二月二十三日,以糖饼祀灶。除夕,祭先。

上述所记,充分展示了邹鲁祭祀礼俗的显著特点,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其具体的内容和形式。由此,我们概可以将邹鲁祭祀礼俗分为两大类:家祭与公祭。所谓家祭,是指人们对亲族祖宗故人的祭祀,其范围限于同姓本族和亲戚;所谓公祭,是指人们对思维中幻化的天地神灵以及一些被人们神秘化了的先贤和自然现象的祭祀,其特点一般是以乡、村、社区等区域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集体祭祀。公祭还包括对行业祖师爷的祭祀。

(一)家祭的内容及形式

从宋代以后编纂的邹鲁一带地方史志中,可以大致将具有传统性、普及性质的家祭形式作如下描述: 

其一,春节期间“请老的”。春节是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一般指农历正月初一,有时也将旧年的最后一天即“大年三十”(小月十二月二十九)新年的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几天均称为春节。“过节不能忘祖”。[12] 这是邹鲁的传统美德,于是就有了祭祖祀先的各类活动。这种活动的地点一般有两处:坟墓地(或称“林”)和嫡长子正堂。旧时的一些活动常在家庙举行,解放后家庙破除,故祭祀活动只在坟地和家中举行,其过程是,旧年的最后一天,大月是十二月三十,小月是十二月二十九,各家男主人带着子、侄辈人,于午时前来到祖坟地焚纸烧香,洒酒叩头,俗称“请老的”。(邹鲁称“死了”为“老了”)意思是请死去的祖宗、亲人回家过年。回家后,便将祖宗神灵牌位供奉于正堂,牌上书有“三代宗亲之神位”一语,讲究正统的还要将祖宗名号及后世子孙一一备述。除夕夜子时一过,便是大年初一。男主人净手焚香,将五碟荤菜供于牌位前,合家叩头三拜。外人来拜年,先要拜叩牌位。早、中吃饭, 还要将素馅水饺一碗供于牌位前。正月初五后,供牌撤除,春节之祭结束。

其二,寒食、清明节上坟。寒食节、清明节是民间最注重的祭祀节日。清明原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其时,太阳黄经为 15°,气温转暖,草木萌动,天气清澈明朗,万物欣欣向荣,民间有扫墓栽柳、踏青的习俗。寒食节源于“晋文公与介子推”之说,时在清明前一日或二日、三日,民间俗称“去冬至一百零五日”为寒食节。据史载,寒食本意,并非墓祭,汉代以后,民间方有寒食扫墓之俗,晚唐时盛行。唐玄宗曾敕令:“寒食上坟,已成习俗,”并“永为定式。”[13] 由于寒食和清明日子接近,长此以往,两节合为一体,邹鲁传称“清明上坟。”其仪式一般为烧纸上香,洒酒号器,敬献花篮、花圈之类。

其三,十月一,送寒衣。农历十月一,天气转冷,人们都要加披衣服。想到阴间的祖宗、亲人,便以纸作衣,为故人也穿上厚衣,防其受寒冷之苦。邹鲁一带,一般为出嫁的女儿剪扎纸衣,回娘家后上坟焚化。家人在这天,则执锨上坟添土。经过夏秋雨淋,坟墓往往有些塌陷,添上新土,一为使坟墓完整,二为保护故人免遭风沙侵袭,不受冬寒之灾。

其四,喜庆之日的祭祀。所谓喜庆之日,是指婚嫁娶配,添丁加口,建房垒院、做官发财等等。喜事来临,人们往往归功于祖宗的阴德,或说是祖坟的风水好。于是在庆祝之际,首先要祭拜祖先。其仪式大同小异,无非是上坟烧纸焚香,在家中正堂设牌位,洒酒叩拜,仪式隆重的还要鸣炮奏乐,以示仪威。

其五,丧葬期间的祭祀。由于在古代人们有灵魂不死的信仰,因而流传下来的丧葬礼俗是格外看重的,其仪式也是极为繁琐的。所谓“挺丧”、 “人殓”、 “吊孝”、“出殡”、“下葬”等等,都是其中的重要仪式,作为祭祀活动,在整个丧葬期间并延续到以后,基本上是每日必祭,逢时辰必祭,贯穿始终。

邹鲁一带忌说“死”字, “人死”通常称“老了”, “倒头了”、 “过世了”,人一死,设灵堂,摆牌位,家人近门焚纸痛哭,早、晚各定祭一次。外人来吊,便添纸焚烧,主客相嚎。出殡这天,祭祀活动更是频复,这里不再细述。死者下葬后,剩下的便是定期祭奠。主要有烧七、烧百日,烧周年(忌日)。百日内家人要素服重孝,不苟欢笑,脸带哀凄,正堂设死者牌位,焚香化纸,以表哀丧。烧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要到死者坟前举行一次焚香烧纸的祭祀活动,一直烧到七七(四十九天内)。烧百日,即在死者死去百日这天举行祭祀活动,此后,哀丧已过,可以正常生产生活了。但还不能完全脱掉孝服,婚姻喜事须在三年之后举办方为守孝。烧周年,就是在死者死后的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忌日,举行祭典活动,以表示对死者的怀念之情。三周年后,就可以完全脱孝,恢复正常的生活习惯。

(二)公祭的内容和形式

公祭的神祗,是指邹鲁人民都要毕恭毕敬、尊崇以祀的自然之神与“人神”。

其一,自然之神。凌驾于人间之上的自然之神是难以数清的,与人们常通的主要是天、地二神,邹鲁一带称之为“老天爷”、“地老爷”。自然之神还包括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等神祗。

对天、地二神的祭祀一般在春节和夏秋之后,见诸今之邹鲁居户的“天地牌”木刻年画,贴于正堂门左,是春节之际邹鲁居民祭祀的传统方式。大年初一,家人首先叩拜天地牌,然后才能祭祖。旧社会还设有天帝庙、土地庙,专供祭祀天、地二神。在邹鲁人的信念中,祭拜天、地,可以感动上苍地灵,使之体恤民人,降福免灾,风调雨顺,预兆丰年。夏秋两季收后,人们往往要以村社集体的形式,设祭坛,献上精美的细粮、上好的美酒、猪鸡鱼鸭之类祭品,以感谢天、地的恩赐。因为“老天爷”、 “地老爷”给了人们住的、吃的,使人类生息繁衍。祭拜的同时,参祭的人们还要举行歌舞大赛,其形式也多是祭神之类。延续下来,就产生了农村传统文化中的“社戏”。若在平日, 遇到旱涝冰雹之类灾害,人们也要举办类似的祭祀活动,如前面说的《阴阳板》,就是遇旱灾祈雨的祭天仪式。至于对山川河流、日月星辰的祭祀,则往往由于某一灾难或不幸事件的发生。如洪水滔滔,危及生灵,人们就要对河叩拜、焚香祈祷。在愚昧的年代,如遇日食、月食,人们往往恐慌不迭,不知所措,于是对天祭拜,乞求日月复出。

其二,人神。这里说的人神,不是指祖宗故人,而是指人们幻化中的被人们神化了的先贤和存在于人间的冥冥之物。行业神是人神中的主要内容。民间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祀奉的祖师爷。如鲁班是木匠业的祖师爷, 吕洞宾是理发业的祖师爷,华佗是中医业的祖师爷,鬼谷子是占卜业的祖师爷,刘伯温是风水业的祖师爷,轩辕氏是裁缝业的祖师爷,等等。对行业神的祭祀多在两个时间,一是春节之际,摆牌位,上供焚香;二是在农历9 月9 日重阳节,其缘由众说纷纭,各行有各行的讲究。

除行业神外,还有许多“享用”人间烟火的人神。他们有的在历史上真实存在过,有的是传说中的神灵。

关公,亦称关王爷,关帝。是邹鲁民间妇幼皆知的人神,源于三国时代的关羽。他在三国争战中的英威好象并不为人们所传颂,人们只道他忠孝正直,英威无比,不但能除妖祛邪,还能上应天神,呼风唤雨。解放前后尚存的关帝庙早已销迹,但今天的邹鲁居民仍常常在农历5 月13 日(关公单刀赴会的日子)这天作祭,乞求“关老爷”磨刀霍霍,铲除邪恶,唤来神雨。

织女,是邹鲁民间妇女们崇祀的人神。她在那遥远而不可及的月亮里, 只有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她与牛郎相会时方能与人间相通。妇女们于是在七月七的夜晚,设糖果、针线,祭之以“乞巧”。

伏羲,上古时代的人神。史家论之,传说伏羲氏“教民结网捕鱼、驯养牲畜和嫁娶。”邹鲁一带则把它尊为人的始祖。在今邹城市郭里镇南 6 华里的凫山脚下,有一片规模宏大的庙宇残迹,当地人称为伏羲庙,或称“人祖庙”, 也称“爷娘庙”。建于何时不可考,1929 年,驻山东济宁的军阀梁冠英派部到伏羲庙一带捕杀“无极道”徒未遂,便纵火焚烧了伏羲庙。[14] 伏羲庙只剩下断碑残桓,后又逐渐损坏,今日残迹更是了了。国家文物总局及当地政府和文物部门目前正查考史源,计划作为文物保护点加以修复和管理。据当地 70 岁以上的老人回忆和史料表明,伏羲庙历史久远,气势雄伟,构造精巧,碑石碑文殊异于四边诸县的人祖庙。毁前与被焚后一直香火不断,求子盼孙, 善男信女情爱还愿,乞得福禄,去灾除难者络绎不绝。祭祀活动没有固定的日期,以农历十月十日和年节时为盛。

灶王爷,亦称“灶君”,“灶神”。它存在于各家各户,是天神派往人间的“东厨司命”官,邹鲁传言,灶王爷每年腊月二十三日晚上天庭汇报,除夕时再降归人间。于是,各家各户便在腊月二十三日晚祭灶。其形式很简单,扎一纸马,放在厨灶上,供奉糖果,糕点等物,祭拜后燃烧纸马,让它驮着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大年三十(小月二十九日)午时前,要迎接灶神降归人间, 即谓“回宫降吉祥”。传统的迎祭方式是在厨房内壁中央贴一张木刻灶神画像,大年初一供三样酥菜(油炸过的食品),初一一早,人们拜过天、地牌、要跪拜灶神。

张天师,也称“玉皇大帝”,传说是专门震服邪魔鬼怪的神,有时与“天神”混为一神,其“张”姓来历,不考而得,民间沿袭。在社会和科学不发展的迷信时代,人们对不治之症,不育等灾祸难题束手无策,便认为是“邪气”、“鬼怪”在作崇、只有张天师才能降服住它们。人们便建了“玉皇庙”、 “玉皇阁”,祀奉张天师,进香祈福去灾,长日不断。

无论是家祭还公祭的神祗,这里都不可能尽其所有的介绍,只选其民间盛传至今仍有较大影响的神祗,略作释义,其它诸神及祭拜形式,可见于邹鲁一带地方史志和民间野史。

四、对邹鲁祭祀礼俗的评价

邹鲁祭祀礼俗由来以久,至今盛传。对这一礼俗的评价,我们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辩证法。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方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另一方面。作为传统礼俗中的祭祀礼俗,其愚昧性、迷信色彩、落后的与社会存在相背离的意识心态是应该摒弃的。因为这种心态是一种对社会、自然的歪曲的反映,它追求的是一种虚无飘渺的幻觉。它建立在落后的物质技术基础上,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不发达的必然产物。但是作为民俗文化的一种形式,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内容,邹鲁祭祀礼俗带着时代的烙印, 有它存在的必然条件,也有它主观存在的因素,那就是人类情感的宣泄和表达。茫茫天涯,芸芸人生,福祸降临,无以解脱,只好寄于冥冥之神;祭祖祀先, 哀念死者,是人之常情。我们反对的是其中迷信的东西、旧的观念。这里就有一个移风易俗的问题。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移风易俗不能一而概之,要具体分析某一风俗的成因、特点,对症下药。正如聂风峻先生在《对移风易俗破旧立新的哲学思考》(《民俗研究》90 年第四期)中所说:好的社会风俗对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坏的社会风俗对社会发展起到阻碍作用、社会风俗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要注意铲除旧风俗的经济条件。如果一味地从主观愿望出发去决定风俗的破和立,就会干出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的蠢事。

对邹鲁祭祀礼俗的态度也应该是这样。前面讲了邹鲁祭祀礼俗的成因及主要内容形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邹鲁祭祀礼俗是几千年来邹鲁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内容,是邹鲁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因势利导,将古老的祭祀礼俗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加以继承;同时要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用健康有益的新风尚、新道德、新观念不断更替旧习俗、旧观念,以促进社会风俗的良好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